第72章 (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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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像怀揣个炸弹,应该扔掉,但简嘉又觉得怀揣个神秘的礼盒,是她十三岁那年隐秘的期盼。她一时间,甚至不太能相信陈清焰会跟她写信。

        她跟他“写过”一百零三封信,但没有一封回信,当然,那也不属于她,简嘉有这点自知之明。

        简嘉捏着无印良品的牛皮纸信封,也像被封印了。

        陈清焰喜欢有质感的东西,牛皮纸不花哨,像陈旧却沉静的光阴。他只要不值夜班,这几天,都回公寓,把手洗干净,非常郑重地坐在台灯下,纸篓里丢了揉的一团又一团。

        光一个开头,他浪费了二十四张信纸。

        再看看字,似乎也不够匹配,其实他的字非常好,什么笔都ok,老师说他是善书者不择笔,潇洒大气。但这些年,动笔少,字多少退步,这让人苦恼。

        陈清焰用的是经典款派克钢笔,老爷子送他的礼物。

        所以,简嘉洗完澡,蜷腿坐在床上看到的文字,是陈清焰最后的成品——程程:

        见信好。

        不知道这几天你是不是吃的好,睡的好,我想了许多个开场白,但应该没有比这个问题更重要的。

        如何向你正式地介绍我自己,我想很久。

        我已过而立之年,惨绿少年早成过往,然而,我还是把自己的生活过的一团糟,最糟的是,我失去我最重要的人,再回首,一切都像大梦初醒转眼成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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