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这篇文题材不好了?只是真正充满魅力的东西才刚出场罢了。
——第二章里写的是史蒂夫的军旅生活,写他是怎么靠智慧战胜其他队友,被菲利普斯上校和卡特女特工刮目相看,其中也包括了菲利普斯并不满意,扔假/手/榴/弹试探史蒂夫的情节。史蒂夫用自己的行动交上了一份完美的答卷。
菲利普斯上校再看不惯史蒂夫的瘦小身板,也渐渐服气了,同意了让史蒂夫成为注射超级士兵血清的人选。
在这一章里,超级士兵血清就出场了。这明确的把一篇可能是现实题材的文改成了类似魔幻科幻性质的题材。对这本来不感兴趣的年轻人们或许会有很大一批将转而来了兴趣。
从这里开始,史蒂夫的人生也将发生大逆转。注射完血清后,他从一个病弱的豆芽菜小身板,一跃成了身材高大,肌肉饱满,有着完美的黄金身材比例,相貌俊秀又正直善良的“美国队长”。
这又是一个小高/潮。
看的读者可能会觉得热血沸腾,或者代入自身获得爽感,或者敬佩喜欢上史蒂夫这样弱小时仍坚持不放弃,获得超出常人的能力后仍保持本心的主角。然后开始幻想获得能力后的史蒂夫将会是什么待遇?以前嘲笑他的人都会怎么惊讶的看他?
这样一来,读者们就会被吸引着继续往下看了,然后他们会发现——哎,又变成“未完待续”了。
继续等明天的更新!
读者们捶胸顿足,心痒难耐,被结尾留的这个小钩子又勾到了明天。这就是作者们一贯的险恶用心,一章章结尾留小钩子,到了高/潮就留大钩子,全篇套下来又是一个整体的钩子,一勾就把人都勾到了结尾。
所以文章写得好不好,全要看作者勾人的功力深不深了。
要是文里有一种吸引人的流派,那就更妙了,卡尔的这篇史蒂夫罗杰斯就用了一种流派……如果卡尔的读者们去过种花国的话,他们肯定会明白过来,这是废柴文流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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