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 5)

 热门推荐:
        这家书店刚开始营业的当年,还没有现在这么火。

        如今它已是妥妥的网红,而那时还没有这个词,毕竟网络尚未如此发达,智能手机方兴未艾,如同这家书店。

        当时它刚于这座城市发家,将将开了两家分店,一家在新城区,一家在老城区。

        新城区的店走的是极简北欧风,老城区的店走的是文艺怀旧风,那些设计、内饰、布局、摆货,看似停留在上个世纪尚不太快的时光里,慵懒闲适得漫不经心,其实细节里全是匠心独运的精致。

        琳琅摆着小文具的窗户后面,是可以喝咖啡的长条桌,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正在手脚麻利地收拾用过的杯盘,给新客人腾出位置。

        她叫程愫祎,个子不大,属于骨架小巧的类型,这样的骨相非常撑得起她那身青春期特有的婴儿肥,看起来肉肉糯糯十分讨喜;一头直发简单绑成马尾,干活时总是紧紧抿着小小的嘴,带一副很严肃的表情。但一旦与人对视,她总会倏的一下释放出一朵甜蜜的微笑,用这朵微笑将人轻易召唤过去,与她攀谈几句。

        这是个几乎放在所有随机人群中都不太可能让人一眼就觉得是最漂亮那个的女孩,但若你认识她,就会发现她是个几乎放在所有随机人群中都非常容易让人最喜欢的女孩。因她五官着实小巧,又太过清淡柔和,并不鲜艳夺目,但一旦你与她互动,就会被自她而来的如沐春风抓住心弦,进而注意到她其实面容姣好耐看,而且是毫无攻击性的那种很温和的美好。

        由不得人不喜欢。

        程愫祎每天放学过来帮忙,收拾餐具,打打下手,将将能挣些零碎收入。

        她每日的固定工作里最重头也是最令她喜欢的一部分,是寄明信片。

        这家书店的一大噱头就是可以寄送写给未来的明信片。

        这个创意当然能轻易迷住不少年轻人,尤其是女孩,所以就算实体书店已经不景气,这家这么一另辟蹊径,至少每天明信片的销售是很有保障的。

        他家的明信片可以堂而皇之卖得比别家贵——邮费要算上,人工要算上,管理费要算上,但再贵也不过就是几块钱,谁都买得起,何乐而不为呢?

        书店二楼挂着占据了一整面墙的明信片储存袋,从上到下,跨度十年,从左到右,则是每年的十二个月,每个月是一组独立的分格,精确到每一天。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