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二乙酰吗啡为什么会在她手中?”荀牧问道。
“她主动提的。”阿木低下头说:“她猜出我要自首,也猜出我手上有证据,甚至能猜到这份证据应该是毒物……她就提出,把这份毒物交给她,她拿去交给你们。
我开始是不同意的,但她说,她也吸独了,她需要立个大功,来摒除这事儿对她的恶劣影响,我寻思着也有道理……”
“呵呵。”荀牧没忍住笑了起来:“就为了这么点理由,你就把如此重要的二乙酰吗啡交给她了?万一她带着毒物跑了怎么办?”
“她跑不了。”阿木摇头道:“我说过了,上头已经完成了布控,没有嫌疑人能离开余桥范围。”
“但她在此之前并不是嫌疑人。”荀牧淡淡的说道。
阿木又不说话了。
于是荀牧自顾自的接着说:“也别说什么你相信她,你看过的人性丑恶恐怕比我还多,现在的你连自己的父母老婆女儿都不信,你能相信她?
不可能的,相反,你第一反应,恐怕是她在打这三公斤二乙酰吗啡的主意才对,毕竟两大袋三公斤,价格不菲了。”
阿木继续沉默。
“为了这玩意儿,很多人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何况还足足有三公斤,而且她也是同样染了瘾。”荀牧继续语无波澜的说:
“别说你这样机警的人了,就算是见习警,也该担心这三公斤二乙酰吗啡给她,会否是肉包子打狗。
至于什么她需要立功……更是无稽之谈,你应该很清楚,嗑药本身仅仅只是违反治安管理法罢了,只要她主动去戒毒所,根本不会有什么事,所以她立哪门子的功?又何必去争取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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