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是非常乐意的,但是,剧本还需要一点时间完善。”
“……”
最后,巴里-梅耶怀着怒气而来,又还算满意的离开了。
这让莱曼觉得不给电影发行业务交给一家电影公司实在是太明智了。
所谓的升米恩斗米仇,单独给一个人好处的话,时间一长,便仿佛理所当然,不给之后,良好的关系保持不住也就算了,莫名的还会被敌视。
派拉蒙如此,看来华纳也是如此。
莱曼的行为明明只是按照符合自己最大收益的情况做出选择,巴里-梅耶就会觉得不爽。
他也算是明白,为什么好莱坞的分分合合这么多,还经常前脚朋友,后脚便打官司。
实在是发行公司霸道惯了,这也再次提醒莱曼“渠道为王”的正确性。
……
莱曼回到家里,定下心来,就打算好好研究一下自己想拍摄的作品以什么题材为好,当然,肯定要有数字领域视觉特效工作的参与――因为萤火虫影业入主数字领域之后,公司的经营状况好了许多,至少不会发不出工资而裁员什么的,但以长久来看,还是不太乐观。
毕竟这么一家特效公司,当然要在特效业务市场占据更多的份额,不说先赚到多少,自给自足应该是要做到的,不能成为拖累。
但现在,特效领域群雄并起,数字领域又不是最强的一方,莱曼只好学着卡梅隆,自己给自家特效公司找点工作出来,这样的话,既能实验技术,又能有所盈利――肥水不流外人田吗,一箭双雕。是以,莱曼早就想过要多拍cg特效方面的电影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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