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几家确定联合发行一事,那么发行谁家的电影也是一个问题——凭什么拿资源为萤火虫的项目出产买单?
电影能大爆还好,大家一起分果果,多少能赚点,如果到时候电影上映票房不理想,这份责任谁来承担?
这种情况也势必会拖累联合发行事宜,反而会因为太大张旗鼓而亏损越多。
当然,这所有的顾虑莱曼等人也不是没考虑到。
正因为考虑到了,才有了一点信心。
在与那些高管认识之后,莱曼很快就对乔恩-费勒梅说道:“凡是各家有值得隆重宣发对待的项目,就一起坐下来看看,只要多数人同意,那就组建临时同盟,等电影下画后,也能自动解散。如何?”
“临时同盟又怎么算发行利润?是按院线规则来,还是说资金合入以投入占比算?”乔恩-费勒梅继续问道。
这里需要一提的是什么叫值得隆重宣发?
一般情况下,凭借各家比较成功且能在好莱坞站稳脚跟的制片厂一年到头也不是特别需求联合宣传。
按萤火虫的项目出产来算,大概是《电锯惊魂》这样的项目自家就能吃下,《prada》、《斯巴达》这类的投资成本会达到七八千万的项目才需要联合发行。
同理,狮门和幕宝,要是投入成本没个大几千万且确实看重市场潜力,一般而言也不需要借助外力。
再者,院线规则比较复杂,涉及到了银幕和放映周数的阶段性变化,稍微举个例子,电影首周放映,发行制作方抽九成票房,院线一成,次周发行制作八成,院线二成,一个月之后,基本就五五开,四六开,七三开这样的情况延续下去。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