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达成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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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里斯托弗-诺兰也知道对方才是版权的拥有方,必须主动的争取此人的认可。

        他整理了一下思路,介绍道:“这个故事的模板虽然是以《黑暗骑士归来》作为基础,但里面的剧情改动很多,实际上来说的话,与其讲是布鲁斯-韦恩的成长史,不如说是哥谭这座城市的堕落史,观众将会透过蝙蝠侠的视角,从里到外的审视这座城市。”

        “风格呢?延续漫画的风格?”

        “对,从本质来说,这一版的蝙蝠侠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我想要赋予的更多是接近现实的风格,剧本、角色、道具以及打斗场景,都是写实的,又因为蝙蝠侠总是在黑夜里出没,画风跟漫画差不太大,都是冷冽的黑暗色彩。”

        “听巴里-梅耶说,你们负责制片费用,并答应不涉及任何电影的版权归属?那么,你们能开出多少预算?”沃尔特-伯德继续问道。

        “最少一亿,上限两亿,主要看演员方面的支出。”莱曼笑道:“版权我们可以不参与,但影片的线下家庭娱乐部分,萤火虫影业要保证前三年的收入分成。”

        这也是好莱坞合拍的主流制作方式之一,版权如果归一方所有,然后另一方就只能享有2到3年的线下分成,或者放映结束后,版权方直接根据市场成绩,单独支付一笔钱,从制作方手中买断线下的份额。

        当然了,莱曼是知道《蝙蝠侠》在dvd、录像带市场的火热表现,自然不愿意谈及后者买断份额的方法,而是直接争取前一种。

        面对业内的同行,还是跟华纳合作过的电影公司,沃尔特-伯德也比较讲究,有些话必须说在前头,“这方面我还需要商谈一下,一时做不出什么保证,但影片的发行和所有版权,肯定是归华纳所属。这一点,是我们能达成合作的前提条件。”

        沃尔特-伯德倒是跟巴里-梅耶一样,咬死了发行和版权不放。

        毕竟能掌握这两样,就能直接保证华纳在整个项目的话语权以及绝大部分的收益。

        无论如何,先立于不败之地再说。

        莱曼点点头,“这方面我们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我们也有要求,那就是要由我来担任项目的第一制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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