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薪很高,社会地位更高。
一般的小公司哪有闲钱养这么一群吞金怪,也只有迪士尼这种顶端的传媒集团才会恨不得把全天下最会打官司的人才都网络、集中,为他们效力,因为他们天天都有官司打,又不是闲人。
而像萤火虫这般的小公司,都是跟某个律师事务所签订业务合作,只有出了事、或者有什么法律方面的咨询,才会用到他们。按次收费,贵的亚痞。
不然怎么说,只有有钱人才能找的起律师呢。
很快,约瑟夫邀请的事务所的代表过来了。
这是位四十多岁,略有些谢顶的中年白人。
一身职业正装,拿着公文包,态度很好,显得十分客气。
“莱曼先生,我叫卢卡斯-乔恩。请问你有哪方面的疑虑?”
“电影合作方面。”
“是版权吗?”
“不是,我想问的是,一个系列化的电影项目里,如何保证后续参与的权益。”
在莱曼的计划里,《蝙蝠侠》是肯定有三部制作的打算。
但不涉及版权的话,华纳轻而易举就能占据项目的主导地位,要是他们翻脸,为了利益踢掉萤火虫怎么办?
这是非常需要考虑的一点,他可不想白打工,还赚不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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