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形象合适。
二,片酬便宜。
总结一下就是,有实力但薪酬不能高,降低拍摄成本。
选角的工作莱曼已经通过各家经济公司散布了出去,第一道门槛就是这些经纪公司内部挑选,然后才是基于各种条件,确定角色的匹配度。
最后,才是莱曼、陀螺带着乔纳森、瑞恩等人决出最后一轮,多注意演员的薪资需求,不超出拍摄的演员预算就行。
两人一边走着,一边闲聊着接下来的剧组筹备工作。
莱曼这边在取得斯蒂芬-金的首肯后,只需要在跟他创建的文化公司正式签约,走个程序就行;陀螺这边,剧组的拍摄团队一些是他工作室的人,一些是从萤火虫影业的制作部挑选的,布景和道具的筹备工作已经开始,就等演员就位。
开车回家,先把陀螺送回他的工作室——他工作室租在萤火虫影业隔了一处街道的商务大厦7层。
其他几位合作导演也是类似的,平时并不待在萤火虫影业大楼办公。
至于工作室的行政支出以及人员薪资也都是各自负责。
这么说吧,如果有合作项目,莱曼出大头,承担一部分制作业务,还要帮忙找渠道发行以及推入市场盈利;这些工作室则出人出资,协助拍摄,按照签署的合约拿到项目收益。
有种类似福克斯探照灯、焦点影业等六大的子公司合作厂牌,分成业务的展开模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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