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锦一边揉着脸让自己赶紧清醒,一边从床上站起来说:“裙袄吧。旗袍太收身,人家看一眼就知道我是男的了。”飞锦说完,就把脸埋进了脸盆里,往面上泼了几把水。
阿芳伺候着飞锦穿了衣裳,衣裙的大小都还合适。又安了假发梳了头,阿芳拉开梳妆匣,指着里头的首饰说:“这是昨晚上您进新房后夫人屋里的元若姐姐送来的,您看看戴哪个?”
“哇!”飞锦没见过那么多贵重的东西,两只眼睛闪闪发光,贪婪地摸着那些凹凸不平的金银首饰。
“哎哟,少爷,您个大老爷们还喜欢这种东西。”阿芳摇着头说。
飞锦瞥了阿芳一眼,说:“怎么,你不喜欢?那可都是钱啊!”
“哎呀,那都是二姑娘的,您要是羡慕,您索性替了二姑娘,给大少当小老婆吧!”
“阿芳你……”
飞锦一句话还没骂出口,阿芳便连珠炮似的接口道:“少爷,时候不早了,您快挑挑戴哪些吧!要是去晚了惹恼了公婆,以后二姑娘回来就不好过了。”
飞锦扫了一眼,觉着这些个首饰也没什么区别,大约这些东西只在女人眼里有好坏之分,在他一个大男人眼里,只有值钱或者不值钱。他随手指了几样簪子珠串,阿芳立马伸手将簪子拿出,就往飞锦的发髻上插。
没插几支,飞锦就扶着头哇哇大叫:“够了够了!怎么比唱戏的行头还沉啊!”
“少爷,那可是金玉打的,能不沉嘛!”
“算了算了,”飞锦气呼呼地把头上的发簪通通拔下来砸在梳妆台上,“唱戏也就罢了,天天戴着走路我可受不了。”
阿芳咬咬嘴唇,笑道:“您可不就是来替二姑娘演戏的嘛!”
“阿芳你再说一句,等我回家了,就把你许给城西卖猪肉的陆大耳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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