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喜欢的人肢体接触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双方距离被拉近,对方的手的温度会被传递过来,喷在耳边的气息的温度,也被皮肤感知,然后不可控制的通通往心脏里钻。但其实害怕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声暴露,于是克制着不为人知的快乐,大大方方地说:“没关系,我明白是做戏。”
林朗觉得自己最厉害的一点就是在方庭面前竟然克制住,看起来一本正经的样子。
但其实躲在被子里偷偷脸红,一直偷笑。
清醒过后又唾弃自己毫无志气,为这么几分钟快乐了一晚上。
于是掏出手机更了微博,大半夜网上冲浪的粉丝还不少,纷纷过来慰问。
“朗啊,你太瘦了,要多吃一点啊。”
“粥看起来很好喝啊。”
“为什么不是自拍,啊你都一个月没发自拍了。”
.......
林朗略过彩虹屁,挑了几个眼熟的id回复,然后窝在被子里等睡意。
因为最后一期导演决定直播,所以又多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林朗躺在练习室的地板上休息,思考要什么时候搬家。
当初力排众议搬到宿舍住,就是因为离公司近,走路就十几分钟路程,但还是因为每天赖床所以踩着点打卡。如果搬到富江花园的话,每天起码得提前半个小时起来,还要算上可能会堵车的时间,以及还要自己开车,但是也可以跟方庭住在一间房子里,会和他一起生活。
快乐同居跟快乐赖床之间的抉择,林朗揉揉脑袋,痛苦翻身:“太难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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