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做傻事了,你本来的样子,很讨人喜欢。”
晚上八点,杨煜家。
他死死盯着那本《如何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封面,认真思考褪去不良少年皮的自己会给周围的人带来多大的冲击。
但是又没有人关心他,顶多就是班主任欣慰地发现自己不用再因为班里一个另类的学生被扣奖金了吧。杨煜绝望的想,要是社交能像中译英的翻译题一样简单,把书上的内容直译成现实中的行动,就好了!
我本来的样子,真的讨人喜欢吗?
杨煜翻出自己小时候的照片,白白净净的小孩捧着老师奖励的玩偶熊笑成了一朵花,一个人站在操场的滑滑梯中间,朝着镜头比划了一个“V”字。
他又看了看自己身上黑咕隆咚印着骷髅头的T恤,以及手机背后那个中二的“无敌”印花,心想现在自己的风格,简直就是短视频软件里的那些……精神小伙。
这么看来,确实是以前干净利落的形象比较好……比较正常。
虽然爸妈对他的身体和学习比较关心,但他穿什么衣服、买什么东西他们都不怎么管。杨妈还觉得儿子的打扮特别像明星,毕竟微博上有的歌手就喜欢穿着这种T恤和满是破洞的裤子坐飞机。
杨煜决定周一工工整整地穿一整套校服去上学。
他当即拉开衣柜门,翻找校服——之前他为了营造一个无视规定的形象,从来没有穿过学校发的裤子,一直穿的是自己买的运动裤。
找到了。高一都快结束了,这还是第一次套上学校的裤子,杨煜系紧裤带子,看看效果如何。
裤脚管才到小腿肚那里,要让教导主任看见,还以为他又在作什么幺蛾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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