漆黑发亮的长筒皮靴,显得一双腿笔直修长,宽松搭在肩膀上的黑色风衣,被温饶抬手,轻轻往胸前拉扯了一下。
两个身着西装的男人,推搡着一个鼻青脸肿的家伙,跪到了他的面前。
“好久不见。”温饶用懒洋洋的语气,这么打着招呼,“你应该还没忘记我吧?反正我没有忘了你,你是我最好的兄弟啊。”
身边的人,递过来一把银色的□□。温饶一只手戴着黑色的手套,另一只手柔白细腻,他用那只没有手套的手,将枪接了过来,在装填子弹的时候,他还在以一副和熟人叙旧的模样轻轻笑着,“怎么样?还记得我的脸吗——”揪住那个人的头发,将他的头从自己的脚下抓了起来,“看着我。”
对方畏惧的眼神,都不敢和此刻的温饶对视。
“记得吗?”枪口抵上了他的太阳穴,似乎他只要回答错这个问题,就会得到脑浆迸裂这个结局。
比起昨天那一幕戏中,温饶被这个人背叛,痛哭流涕的模样,他觉得现在这种,他演的更得心应手一些。
手指扣动扳机,在安静中无限扩大的恐惧中,响起了‘咔哒’的声音。
“还是你教我用的枪——从前我被这种声音,吓的丢掉手中的枪时,你还嘲笑过我。现在我保证不会了。”仿佛为了印证这句话,他对着这个人的太阳穴扣下了扳机。
在涔涔的冷汗中,子弹穿透颅骨,把脑浆搅的一团乱的声音并没有响起来。
“啊,我好像忘记了,枪里只有一颗子弹。”温饶将枪口,离这个人满是冷汗的额头远了一些,然后又狠狠的将枪口抵了上去,露出满是恶劣的微笑,“这样吧,我只开三枪,如果都是空枪,我就放过你。”
仿佛是说的多么宽容的话。
已经绝望的人,也因此获得了一丝生的希望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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