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三岁的大宝,袁艺一直觉得,这个事件中,再没有比大宝更可怜的了。现在,大宝年纪还小,可总有长大懂事的那一天。到了那一天,大宝才会知道自己年少无知时,究竟犯下了多严重的弥天大祸。
真到了那个时候,大宝会原谅自己吗?害死了手足至亲,逼疯了最爱的妈妈,原本幸福美好的家庭瞬间支离破碎。
偏偏,元凶还是自己。
尽管因为大宝的供词,大伯母也受到了不少谴责,可比家破人亡,她的那丁点儿谴责又算得了什么呢?她道歉了,跪下来赔罪了,哭着说她不是故意的,真的只是随口逗孩子玩的。
可大祸已经酿成,她说的那些,与其说是赔罪,不如说是推诿责任来得更为恰当。
讽刺的是,她的工作是弟媳妇给她介绍的,更确切的说,她和她老公两个人的工作都是身为大集团总裁副手的弟媳妇一手安排的。当然,不是说他俩没办法胜任这个工作,而是不具备竞争力,无法从众多高学历应聘者中脱颖而出。
事发后,袁艺让人事部将两人辞退,并且不打算给违约金。至于操作办法,真的很简单,谁都有可能犯错的,以前没人计较,睁只眼闭只眼,那当然无所谓。一旦有心计较,迟到早退无故请假,还有上班时间逛购物网站等等。
鸡蛋里挑骨头有多难?虽然一般情况下,大集团是懒得跟员工计较的,哪怕看不下去了,也是多付一到三个月的工资,请他们走人。可当管理层计较的时候,多的办法让你无力招架。
不服,去告啊,大集团有属于自己的律师团。袁艺根本就不在乎那点小钱,她只是想出一口恶气,豁出去了花个几百上千万,也绝不让对方占哪怕一丝一毫的便宜。
当然,最后人家退缩了,据说是一家人都离开了这座城市,也许改名换姓了,甚至都不用,毕竟人们都是健忘的,过个几年,谁还记得这个事情呢?
唯有惨案当事人,再也无法回到从前。
哦对了,她的副手因为是时而清醒时而魔障,在偶尔一次清醒后,趁家人不备也从窗口决绝的跳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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