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9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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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瑾瑜在车上换好靴子,很合脚,因为覆到膝盖,也能保暖御寒。只是这样的鞋,若不是为了扮潮,恐怕难得有机会穿上一次。

        去常青陵园的路上,她打电话订了一束百合花。

        抵达时接近黄昏,大门的值班室空无一人,只摆着她订的花。李叔仍是守陵人,这个点应是去园中巡视了。

        魏邵天捧着花,迎着夕阳走上山。

        半山,宋瑾瑜站定在两块墓碑前,“离开安城时,我卖掉老屋,就买了这两块墓地。”

        魏邵天驻立在她身后,读着墓碑上的铭刻。

        那年她十八岁,赠予自己的第一份礼物,是一块墓地。

        宋瑾瑜这个名字,是傅桓知给她取的,她用了十年。但真正的她,一直留在这里,陪在宋晓书身旁。

        魏邵天俯身将百合花放在墓前,“98年,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魏秉义准备离开时,并不知道是我出卖了他,还安排好了水路,要带我一起走。”

        宋瑾瑜从衣兜里拿出气雾剂深吸一口,为接下来的故事做足预备工作。

        “我知道,如果离开安城,便一辈子都逃不出他的掌握。与其生不如死,不如玉石俱焚。所以我用了最蠢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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