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霜河觉得自己一觉睡了很久,久到,不知今夕何夕,今处何处。
周围是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再瞪着眼也看不清到底是什么在啃噬着他。
他莫名地想起来很多事,百年多的时间说长不长,任何一只小妖,寿数动辄几百上千年,更有甚者追求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光;可说短也不短,一个凡人的生命,生老病死,爱恨嗔痴,晃眼就成了树下的半抔黄土。
曾经有那么个凡人,自己尚且一屁股债还不完,走夜路时候看着一只饿晕在桥洞里的小妖,还要特意带回家好好洗刷洗刷,强灌几口小米粥,给套了两件完整的衣服。
小妖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个人的名字叫叶凡。
叶凡是个考不上功名的老书生,除却肚子里晃荡的那半瓶子墨水,此外一穷二白。爹妈死得早,他在外考学十几年,家里的祖坟都荒了去的,村里人都说他不肖子孙榆木脑袋,不如趁早回来安生种田,娶个婆娘凑合一辈子得了。
可不论别人好说歹说,叶凡深以为然的只有“凑合”两字,既然都说是凑合了,那还非勉强自己干什么?他要去做自己喜欢的事。
老书生读书之外,唯二的爱好是游历。
竹杖芒鞋,天南海北,饥一顿饱一顿地走了无数个地方,他终于悲催地发现,自己怕真的是个不肖子孙,要给叶家断后了。
叶凡这个人后知后觉,四十多岁的单身汉,一没家产二没长相,读书读得头快秃成个方丈,就会嘴上不要钱地讲些精怪鬼魅之事,哪家姑娘能瞧得上他?几次碰壁后,这个天生的乐天派一拍脑门,说:“不就是崽子吗,干嘛非要自己生,我去捡一个不就好了!”
于是,他就特别手欠地把那只张牙舞爪的小妖给扯回家去了。
起初,这小妖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看什么都觉得有毒。
“来~别害怕,我一个赤脚之徒,要啥没啥,就你一个干儿子,不得当个宝贝养着?”衣冠还算酸整的老书生一手捧着饭,一手支着勺子,一步一步朝那角落里的小孩子挪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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