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一级军士长,则是当兵第13、14年以上方可进行评选。
除了士官军衔制度的改革之外,《方案》中相比之前的制度还有几个重要变化。
首先是士官的编制与配备方面,比之前要求更加严格。
士官配备使用需要遵循按编配备、梯次配置、专业对口、定岗定位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并且随着新制度的正式实施,新增编士官用3年左右时间配齐。
其次,是士官的选取和套改上。
选取方面,服现役满2年、8年、16年的士兵参加士官选取,被选取的分别进入初级、中级、高级士官第一年服役。
未选取的一律安排退出现役。
套改方面,服现役满5年、12年的士官,符合改革后岗位编制数量和最高服役年限规定、胜任本职工作且本人自愿的,套入相应士官等级和年度继续服役。
未套改的一律安排退出现役。
另外《方案》还对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的高学历士官有一定的优待。
中专毕业的,比照其考入院校当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进行选取、套改;
大专以上毕业的,比照其考入院校前一年冬季入伍士兵的服役年限进行选取、套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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