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就怕儿子光棍儿,起码用闺女换,说媳妇不用花钱,省钱是自己家的。等以后再说?闺女搭进去了,找谁说去?
到时候自己儿子没媳妇,就得自己掏钱,别说没钱,有钱留着也比花了强,在自己手总是自己的,花出去就回不来了。
向小兰怕陈连蓉,可是到了真章,为了钱,向小兰就不要命了,她就不同意用沈玉给沈朝晖换媳妇。
如果能给她一千块钱,她就不管了。
给她一千块钱,也是有一千块钱,说俩媳妇足够,上哪儿给她弄一千块钱。
陈连蓉这么威胁那么威胁,又让儿子离婚,把向小兰扫地出门,向小兰也没有妥协,就是坚持要一千块钱。
这不就打起来了,陈连蓉将火。沈焕就打媳妇,此刻黛玉已经穿过来了。
黛玉就笑眯眯的看着向小兰挨揍,沈玉就像看大戏,这个女人早就该挨揍,给她一千块钱她就把女儿交给别人,根本就不问女儿的死活,随便卖了。
这就是亲妈干的事,只要钱,不要女儿,黛玉恨死了向小兰。
维护女儿的话一句没有,就把女儿当了货物随便的买卖。
黛玉根本没有着急和陈连蓉,向小兰争辩什么。
终究沈玉早就死了,就是再卖她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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