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控制住才是正事。
霍允城没有阻止甄玲媛打人。甄玲媛扔下话就不管了,行刑的真就把她指的七个人打死了,不管那七个人人怎么哀求怎么哭嚎,也没有得到赦免。
第二天京城就传遍了,首辅的女儿无缘无故的打死七个扫院子的,藐视人命,草菅人命,七家苦主堵在霍家大门前讨要说法儿。
这一天霍家乱了。
官府竟然进来调查,为什么打杀人?
甄玲媛理直气壮的:“是我的奴才我想打杀就打杀!”够硬气的。
国家律法可不是成了你的奴才就可随意的打杀,奴才犯法是要交官的,刑狱要按照罪名判刑。
自己家打杀是不合法的。
古代一些书上说的主子自行处置自家的奴才,那都是大家族和官宦人家自己认定的权利,可不是律法上出现的。
大家族和官宦人家自觉高门贵户,脸面极强,出了违纪的奴才就怕别家看笑话,就是不让别人家知道出了那样的奴才,有权有势,就是偷偷地解决掉那样的奴才,老百姓孤掌难鸣,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
平民老百姓打不起官司,自家的人屈死也是不敢上公堂,只有忍了,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富贵人家就可以打死奴才了,民不举官不究,死了就是白死,因犯了事被打死的更不敢声张,屈死的只要有点风波,主家出个十几两银子就能息事宁人。
延续下来就是这样的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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