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章 “奇绝” (7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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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里握着勺,才能被称作“掌勺人”。

        但真正用来掌勺的不是手,而是胳膊。

        肩膀处发力,带动大臂与小臂,手腕僵直不懂,宛如一个钉死的架子。只有这样挥动炒勺,才能最大限度的翻动菜品,让其受热均匀,尽早出锅。

        爱剑的人肯定不愿意用剑去砍柴,而喜欢吃的人也不会闭上嘴巴,马文超的胳膊已经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已经成了他最为的独特和珍惜的东西。

        以马文超现在得功力,什么样的食材需要多少火候,挥动炒勺半下还是几下,早都了然于心,可入骨血。

        切细斩粗的活儿,谁都能做,无非是经验不足,快慢不同而已。但对这火候的掌握,可不是那么简单。

        刘睿影也曾对做饭心生向往,奈何他在这一道上着实没有任何天赋,因此只好作罢。

        马文超将一个扣着盖子的大盘端上了桌,接着又拿出了两只骨瓷小碗,两把骨瓷小勺,两个骨瓷酒杯,分别放在刘睿影和叶雪云面前。

        这些碗、勺、杯,都是胎胚极为轻薄的骨瓷,没有釉面,也无任何纹饰绘画。

        “餐具干净了才能体现出饭菜的丰富与可口。”

        马文超说道。

        刘睿影点了点头,很是赞同。饭是用来吃的,餐具是只是吃饭的工具罢了。有些铺子,却是将餐具以及店内的摆设置办的花里胡哨。 每次看到这样的店家,刘睿影都觉得颇为无奈。吹毛求疵之人,大有所在。喧宾夺主,舍本逐末之徒也未曾见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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