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到说出来都不会有人觉得是真的。
金爷的客户中有一位怪客,他的府邸要比金爷的更大,住在一处比阳文镇热闹繁华更多的镇子上。
只是这镇子是他一己之力建起来的,在镇子中,他有整整十八座公馆,更别提那些个商铺,酒肆,茶馆了。
而且在这些商铺,酒肆,茶馆忙活的掌柜和小二,都是他的仆从。
这怪客硬生生的用自己的财力,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建造了一座繁华的小镇。
这是需要巨大的耐心,和财力,还要有充足的时间去消耗,因此牺牲所有去建造一个小镇,不可谓不怪。
他之所以被金爷称作怪客,自然是因为怪。怪客的重点就在一个怪字上。每个人都会有些癖好,但他的癖好却是正常中最为奇怪的一个。
他喜欢收藏。
喜欢收藏自己天马行空想象出来的,极为不切实际的东西。比如那和门板一样宽厚的剑,以及百丈长的铁鞭以前他的这些想法只能留在脑中。
一个看到任何东西都能产生奇思妙想的人当他看到包子时,也会想若是面皮里面裹着的是一个铁疙瘩,会不会一口把人的牙齿硌掉?
而在金爷,则可以把他的这些奇思妙想,全都变成现实。
怪客有花不完的钱,金爷是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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