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当初他还在震北王域的矿场中顿顿有酒有肉,风流快活之时,他的妹妹,那位老板娘九层提醒过他莫要太过于铺张惹眼,否则总会有人看不顺眼。
这道理很是浅显易懂,没读过书的孩童都从长辈的嘴里听过。
但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更不用说金爷无论是在青府中还是在戈壁滩的矿场上,却是从没穷过。
因为在青府中的种种事端,金爷对于亲情有种极为癫狂的执念。即便没有任何血缘,只要在酒桌上能聊得来,就连还不错的年轻人,他大手一挥,却是都将其收为了义子义侄。
这么多年过去,他自己都算不清究竟收过多少义子和义侄。其中大部分,都是来去匆匆的,蹭几顿酒饭,再从金爷手里骗过些盘缠,就自此无影无踪。
唯一跟在他身边的,却又在驯鹰时莫名其妙的死了。
现在想想,那或许就是个先兆。
任何事情都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都必定会有引子,这个引子。就是所谓的先兆,若猜透了,则可以避免。
但金爷当时除了悲伤和愤慨之外根本没有往别处去想。
爱喝酒的人,用以发泄情绪的方式里,喝酒都是排在第一位的。
所以金爷为此喝了很多酒。
即使没有情绪起伏的时候,他喝的酒也不少,但遇上这样的事情,却是要比平常多得多。
一来二去的,不断错过机会,现在自己落的这么个狼狈下场,也算的上是自作自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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