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来到北蒙第一天,就与陆新正式签订了合约。
没错,是歌手合约,而且两年内要为乐队出一张专辑的约定,也被写了进去。
分成比例是工作室占八十五,他们占十五,对于一个还相当于新人的乐队来说,这个比例已经很不错了。
以前也有唱片公司找过他们,一律都是十个点。
今天是乐队第一次来录伴奏,冯军还真的挺好奇,陆新会让他们录什么。
“好,有什么不习惯的可以跟我说。”
陆新笑了笑,把手中的谱子递给他。
冯军接过来一看,谱子明显是同一个人写出来的,无疑,肯定是陆新。
总谱和各个乐器的分谱都写的很详细,若不是对所有乐器都极为熟悉,是绝对做不到的。
光是这份功力,就非一般人可比。
不过等他看到最下面,还有一张可能是陆新无意中带过来的歌词时,顿时愣住了。
“这是……儿歌?”
他是知道陆新做过一张儿歌童谣的,但没想到,第一首要录的,就是儿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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