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有一个行动,需要炮兵将野战炮运到山上去构建炮兵阵地,在走山路的行军途中,山路十分狭窄陡峭,这个时候因为路滑,其中一门炮差点掉到山崖下面去,而这个时候正好有个战士眼疾手快,把炮拉了上来,没掉到山下去,那么最少是个个人二等功起步。
如果他在把炮拉上来的过程中,自己却被火炮砸断了腿,那么这种情况,这个战士就可以评个人一等功。
首先,他挽救了部队的装备财产,这里指火炮,其次,他在做贡献的过程中受到了严重伤害,那么他就可以评选一等功。
再补充一点,如果是因为在战斗的关键时刻,比如前方快支撑不住了,急需炮火支援,因为他挽救了这门火炮,使得炮兵成功构建阵地,对敌人发起轰炸,从而打赢了这关键的一仗,那么就可以评选特等功。
特等功在和平年代是不颁发的,只有在战争中立过重大功劳的士兵才有可能评选特等功,不过能得这种功劳的,估计不是重伤残疾那就是已经牺牲了。
所以针对这次神策卫的北伐行动,像是那些完成了上级交代任务的单位,就可以给一个集体三等功;在任务中有特殊贡献的,则可以考虑三等功或者二等功;有特殊贡献并受伤的,可以考虑一等功,因特殊贡献而重伤致死或严重残疾的,则可以考虑特等功。
这里面关于一等功和特等功评选的事情,就有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地方,一等功是受伤得,特等功是战死或者严重残疾者得,但是这两种情况必须有个前提,那就是他这伤残必须是在做贡献的过程中导致的。
如果是在战场上做了逃兵,在逃跑的过程中被敌人打死打残的,那他就是活该,不仅没有功劳,自己这边还得枪毙他,并非只要有伤残就一定能得大功劳,自残冒功的就更不行,抓到的一律枪毙。
罗冲将这种评选标准说出来之后,众人再次连连点头附和。
“这个标准没什么问题,我感觉非常完善,反正我是没想到有什么漏洞。”鲁光柱也插嘴赞了一句。
“是的,我也感觉挺完善的,暂时是没有什么漏洞,至于以后,如果发现了特殊情况,到时候我们再找首领讨论。”去病也赞同了起来。
“嗯。”罗冲点了点头,再次提出了那个问题,“那么就差最后一个问题了,怎么把这一套新的评功制度和现有的功爵制度完美的结合起来?”
众人闻言纷纷陷入了沉思,去病作为神策卫的军事主官,在这个事情上,他是最有发言权的,现实也是如此,此时的众人都在看着他,希望他能率先给出方案来,去病也因此压力很大,毕竟功劳和爵位是个关系到军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思忖了半晌后,去病这才给出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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