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瑶试图跟柏慕航讲道理,“柏先生觉得,我们现在这种比陌生人亲近不了多少的关系,能构成结婚的条件?”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构成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为: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3、符合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禁止结婚的条件有: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我们符合所有条件,只要你愿意,我愿意,一起去民政局扯张证,结婚很简单。”
柏慕航轻描淡写一段话,景瑶抚着额头,表示很头疼,其他书友正在看:。拜托能不能人性化,不要按部就班法律条文,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法律无情,人有情。
“自愿是以感情为前提,我们没有感情,构不成这个最基本的条件。我这次过来,没有太多要求,只希望一周能给我一两天时间,让我陪着孩子。只要一两天,我就很满足了。”
柏慕航静静听景瑶说话,干净的声音如山间流淌的潺潺泉水。恳求的话语,语气平和,清清洌洌,很有味道。
景瑶说完,紧紧盯着柏慕航,企图发现他柔化的一丝丝表情。察觉到景瑶关注的视线,柏慕航勾起手指,轻轻缓缓敲着桌面。紧抿的唇微微上扬,似笑非笑,直睨景瑶。
“景小姐,你实在有些强人所难。你只想一周见孩子一两次,那么,你要以什么样的身份和孩子见面。妈妈?”柏慕航疑问的调调,摇头,自问自答,“对不起,孩子的妈妈只有一位,只能是我将来的妻子。我不想孩子的生活太混乱,家里一个妈妈,外面一个妈妈,严重扭曲三观。孩子长大后,有了自己的判断思考能力,会以为我作风不正,乱搞男女关系。我自认是位尽责的好父亲,要给孩子树立好榜样。所以,很抱歉,你的要求,我不能答应。”
意思就是,景瑶只有一个选择,做柏慕航的妻子,浩仔名副其实的妈妈。
柏慕航善解人意的给了景瑶一天时间考虑,一天,景瑶唇角泛起苦涩,他确实善解人意。
柏慕航还有后招,感情攻势,拿她最在意的东西软化她。景瑶最在意的,非柏宇浩小朋友莫属。
次日,柏慕航把浩仔从柏家大宅接出来,打扮得漂漂亮亮粉嫩可爱,美其名曰进行亲子活动,实则去见浩仔那谋过一面的亲妈。
鉴于柏慕航身份太招摇,外头见面怕被偷拍,柏慕航干脆把他在市中心住宅小区的出入证交给景瑶,把房卡也给了她,要她直接到他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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