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菲。潘德格拉夫血红色的瞳孔还残留着一抹冰冷,接着,他动了动,将垂在身侧的手伸出去,“作我的伴侣吧!”
上一次,墨菲。潘德格拉夫用的是“情人”这个词,这一次,他换成了“伴侣”,话说,这两个字对血族而言到底有多廉价?
墨菲。潘德格拉夫,果然已经被这高高在上的大主教角色同化成脑残了吧!
“你真可怜。”陈述着一个事实,她没有多余的同情心去关注对方是否听进去了。血族漫长的生命已经腐蚀了他们的的灵魂,不需要去考虑什么时候会到尽头,因为传承,轻而易举的迈进已经决定好的阶段,里世界万千异灵中,也只有血族有这种能力。
这是墨菲。潘德格拉夫第一次听见有人说他可怜,不管是人还是血族,都不会想要被可怜,更何况他是墨菲。潘德格拉夫!
墨菲睁眼起就是亲王,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中,凯瑟。潘德格拉夫继承了血族的血统,虽然没有得到传承,但是至少让他有了伴,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将才一岁的孩子初拥了,第一次做这种事情,就差一点,凯瑟。潘德格拉夫就要死了,索性后来活了下来。
凯瑟。潘德格拉夫绝对不会忤逆墨菲。潘德格拉夫任何事情,所以他一般情况对唯一能陪着他的人很宽容,最初的几百年,他致力于寻找感兴趣的东西,至于一般血族都喜欢的金子,他似乎没那种执着,再后来,亲手建立起了欧洲信仰的起源,成了大主教,那些收藏品也渐渐掩灰收进地下室,直到最后,几乎已经没有东西能提起他的兴趣了……
直到,两天前注意到黎易倾的那一眼。
墨菲。潘德格拉夫藐视着这个世界,用最虔诚的神袍迷惑着所有信徒,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墨菲。潘德格拉夫确实是血族当之无愧的强者。
“不给个理由吗?”
“事实需要理由吗?”黎易倾平淡的反问,白色雪纺沾了一块灰褐色的污渍,习惯性伸手去捻,“你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和姚劲是一伙的,却没有杀了我,小瞧了我,也高看了你自己,墨菲。潘德格拉夫,你很强,但是,我更强,所以,今晚你会死!”
黎易倾用着和她平静的表情相驰的张狂语气,说着在墨菲看来完全是虚张声势的话,当这大主教一千多年,怎么可能还是那个时候的亲王级别?进阶亲王和亲王巅峰可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
“跟着我,你可以维持着人类的身份,只要呆在我身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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