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子爷且慢,奴初闻此等大才,真是心里欢喜,不知奴是否有幸为世子以及贵客奏曲一首?”公孙黎这一次倒是主动贴了过来。
“承蒙姑娘抬爱,乐意之至!”程处默又装上了。
场中将门子弟也是欣喜若狂,一个个在看向刘华的表情时,都有所改变。若说之前给刘华脸,那是因为程处默,那现在他们不得不承认,刘华之才,经天纬地啊!
刘华脸皮厚,但也架不住一帮同性的炽热,连忙咳嗽着伸手,希望借助“酒”来掩饰尴尬。
房门被轻轻推开,让人呼吸紧促的身影轻步走了进来,这时候的刘华才意识到自己喝酒是多么错误的决定。
一身轻纱之下细腻的肌肤,瘦弱的身躯并不是说只剩下骨头,十多岁的姑娘已经长得贼好了,那身躯,已经足够让人联想翩翩,垂涎欲滴。
公孙黎在进门之后一一做福,当目光落在刘华的身上时,明显的愣了一下,比起场中统一的锦衣而言,他这身麻布衣衫有些鹤立鸡群,不!是丑小鸭掉进了天鹅堆中。但她混迹于风月场中,并不会单纯的县敬罗裳。一个不合时宜的少年人出现在身份地位悬殊的队伍中,那么就应该重视。
少年人唇红齿白,长得颇为可人,只是年纪轻轻就学着喝酒,态度也太过于懒散,让人叹息中多了几分失望。
只是……这少年人为何这般熟悉?
公孙黎谈不上阅尽
天下男人,但敢说,这少年人她绝对在什么地方见过。
“各位世子大才,奴初闻那等文章犹如聆听天籁,奴不知如何感谢,唯有一曲聊表心意,若污了各位世子的耳,还请见谅则个!”
礼多人不怪,公孙黎不但没有把话说死,还用这种“卑谦”的方式来获取刚才不敬的梁子,可以说就这份心智,足以她立足于风月场合而八面玲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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