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四章:无敌的兵王 (4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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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等事情,把刘华给气坏了。

        感情老子特么花了那么大力气,训练出了个采花贼?

        气归气,但足以证明这货是实打实的有了以一敌百的能耐。

        三个得到称号的家伙,无疑都是潜伏中的王者,能在专业潜伏高手的追捕下生存十天,还要考验你的野外求生能力。

        不声不响的弄死百十号装备精良的骑兵,这对于苍狼而言,也很有难度,不过……他的眼中不但没有恐惧,反而是兴奋,以后他见到那一只鹰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吹一下,反正比你灭了一队山贼还有成就感。

        静悄悄的潜伏,等骑兵刚从身边经过时,忽然从后面出现,捂住了对方的嘴,一刀就抹了脖子。尚且不待人倒地,他一下子就扑了过去,将另外一个人扑倒在地,用同样的方式给解决了。

        他也配备了枪,可是……他越发的理解了刘华的那句话:越是强大的人,就越喜欢白刃战,就越享受敌人鲜血的滋味。

        刘华懂个屁,这全是吹牛逼的!谁让这丫的上辈子就是个宅男,从各种的小说里面找感觉,然后……然后就把自己人给忽悠了。

        好吧,不得不说,他培养出了三个疯子,三个以刘华那不切实际的话为准则的疯子,至少他们真的很喜欢敌人的鲜血侵染自己心灵的那种感觉。

        会让他们觉得,那种温度很舒服,能驱走冬天的寒冷。

        这队骑兵还装备有弓弩,在解决第二个敌人的时候,顺手摸走了对方的装备,躲在树干后面快速的装备上。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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