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门外突然出现的人脸,朱羿一愣,这个当铺早就名存实亡了,怎么还会有人来。
虽然楞了一下,朱羿还是马上反应过来道“我就是这个当铺掌柜的,不知你有何事。”
屋外之人听见朱羿的回话,有些小心翼翼的走了进来。
朱羿这才发现眼前这个有着而立之年的男人,贼眉鼠目怀里抱着一个小袋子,其身高不足五尺,在这身高普遍六尺以上的大明域,简直就是一个侏儒。
来人进屋先是看了看这灰尘积满一层的当铺,眉头微微皱起,这当铺怕是毫无生意,那么可以吃得下自己的宝贝吗?
“掌柜子,你这个当铺还在开吗?”
一股夹在着方言的话,让朱羿眼睛微微眯起,这家伙不是芳华城的人,甚至不是大明域的人。
芳华城内的三教九流,谁不知道这个当铺被铁衣卫看死的,还有那么多大当铺不去,跑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当什么,这让朱羿来了兴趣,连忙起身让座,还倒了杯水递过去。
“当然开啊,我只是刚刚在外游历回来,还未打扫,你是我当铺第一个客人。”
一脸戒备的接过水,哪怕明明被太阳晒得嘴唇干裂,男人也没有喝一口,随手放在桌子上道“我有个祖传的好东西,想换黄金百两,不知掌柜可吃得下。”
黄金百两也就是白银万两,这让朱羿有些吃惊,这钱足以让一家三口好吃好喝几十年的财富,什么宝贝如此值钱。
不过看着眼前这个一脸戒备的男人,朱羿明白如果不将钱拿出来给他瞧瞧,他也绝不会把东西给自己看的,可是谁会一天到晚在身上装如此多钱财。
就在朱羿一筹莫展时,门外再次传来脚步声,旁边的男人有些惊疑不定的看了眼朱羿,自己在外观察了许久都无人进来,为何自己一进来就有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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