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锦旬向来不屑于和他们这些败家子混在一起,敷衍地找了个借口。
他打算回家睡觉,否则在陌生环境八成会失眠。
“你们听说那会馆没有?”
“什么啊,会馆遍地开,你说哪一家?”
“啧,就是颜值特高的那家店,侍应穿燕尾服,衬得腰特细的。我今天在这里碰着那边的人了,突然想去唱歌。”
有人颇有兴趣道:“谁把那儿的人往这里带啊?”
沈锦旬的脚步顿了顿,听着他们继续说。
他就去过一家会馆,里面着实乌烟瘴气,侍应也都穿燕尾服。
这个着装能把他们和陪酒陪唱的区分出来,暗示他们仅仅负责点单送酒,并不陪着消遣。其余一切超出工作范围的,要看你情我愿。
“你别不信,那人真的很出挑,看
起来还很纯,应该没脏。上次见到以后我都差点弯了。”那人道,“我和老阎一起去的,老阎你说说……操,他人呢?”
“哪个不脏的会去那里打工?”
那人左顾右盼没找着人,这时候听别人反驳,很快没再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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