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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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天风只想快快打发他们:「明天早上八点出发,四小时内抵达目的地,十二小时完成任务,然后到达指定地点,会有人接应你们,还有,这个戴着。」

        王天风拿出了两枚戒指,戒台是白金,中间镶着的是翡翠,看得出来两枚戒指是对戒,有点年份,但价值还是不差的。

        「这是什么?」明楼接过戒指,又是一脸嫌弃,这么老旧的款式,怕是明堂大哥都不肯戴了。

        「证明你们身分的戒指。」

        「这个是女戒吧!」

        「戒环可以调整,有时的生死搭档会是一男一女,这对戒就会变成婚戒。」

        「军统就这么穷,买不起另一只男戒,遇到两个手指粗的怎么办?」

        「戴尾指。现在是战时,有钱当然是用在购买军需,难不成还拿来买道具?」

        明楼也不再多说了,接着很自然的把那枚女戒给了明诚,明诚接过戒指,很无奈的看了明楼一眼,凭什么他就得拿女戒。

        明楼伸出他那双大爪子,虽然手指长,但比明诚的手指粗了不少,明诚举起自己的手,不用比也知道谁注定该拿女戒。

        明诚认命戴上,调整到最宽,堪堪能戴进无名指,明楼倒是毫无悬念,轻易的戴在无名指上。

        没多久,郭骑云敲门进来,送上了两套衣服。

        一套长袍,自然是给京剧名伶赵老板的,另一套西服,给的是银行周经理。

        明诚自小受的西洋教育哪里穿过长袍,才刚要开口,王天风举起手:「不想穿就自己去买,去了重庆再买,记得,军统不会认这笔帐,用你们明家的钱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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