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愣愣地移动着光标,点开了桌面上的一个文档,名字只有一个字——“他”。
犹豫又开始蠢蠢欲动。
纵使自己一分钟前才想过这事与她无关,不论看到什么都应该不会再有感觉,但她还是没想到会以这样的方式重新进入他们的故事……露易丝读了好几行才反应过来这是什么,想要撤出来时已经太迟。
她想起了很久以前她对克拉克说过的,如果实在过不去就把想说话写成故事,自己给他联系出版。她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样,他才会把这台电脑留给她。又或者说这是一种纯粹的纪念,写出来后便意味着放下,不再记挂。
她只能一页页地看着,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把故事读完,到后面已经脑海一片空白。
在克拉克的叙述中,他们的相遇仍然从一场慈善晚会开始。他出现在人群里,而他傻傻地去问旁边人那个男人的名字。
“我听说过他,他是哥谭最有名的富豪,社会名流,花花公子……也是娱乐记者最钟爱的猎物。对镜头不计形象,慷慨大方。他多得是钱,多得是能被拿出去大讲特讲的绯闻故事。用某个业内人士的话说,只要他愿意,任何一个记者都可以用镜头“上”他,然后拿着得到的成果出去大赚一笔。布鲁西宝贝儿永远不会介意你将他的行踪描述得多么夸张,他天生就是记者的友人,娱乐镜头的□□……此先我听着这些夸张的描述,从未当真过,直到见到布鲁斯本人。我不得不承认他们都是对的,而布鲁斯比他们描述得还要棒。”
……
克拉克终于用这种方式留住了他。
后来露易丝发现有的地方其实与原版不尽相同,比如在这一版故事里,克拉克把他们的年龄差距又拉长了不少。他自己与现实的差别不大,而布鲁斯则又年长了十岁……出于什么样的考虑不得而知,只是她觉得在这样的背景下,布鲁斯似乎变得更暴躁也更心软……心软到会在那些灰暗的岔道口挽留克拉克,会想要让他回来。
夜色已深,大脑已经基本等同于摆设,混入酒精之后更是搞得她此刻的思考能力奇低无比。她已实在说不出什么,酒劲完全上头,视野逐渐模糊不清,只剩鼠标还在屏幕上信号一般闪烁。她眯着眼睛干瞪了很久,又将文章倒回开头,那里有一句话直到她后来失去意识也依然记得十分清楚。她在第一次读到的时候甚至有一种心跳放缓的错觉。
克拉克在他们二人相遇之后写道:
“……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已经陷入爱情,只是当我遇见布鲁斯时,那种被唤醒的感觉便从我的身体中苏醒,好像我终于活了过来,一种被需要的感觉在胸膛之中燃烧,之后不论事情如何发展……每当我回忆起他时,那感受便格外强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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