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荻花风如絮,烟波渺茫哪堪秋。最是不知清霜冷,繁花落尽孤蝉声。
似乎一夜之间,天气就凉到脚底跟。我打着呵欠推开窗,顿时就被迎面而来的寒气冻得打颤,连忙抱着手臂缩回去,嚷嚷着叫长云给我把夹袍翻出来。
这天是九月初十,赫连钰的生辰,也是他的外公,穆太公的祭日。所以赫连钰虽然贵为王爷,却从未庆祝过这个日子,以前都是皇帝陪着他吃一碗长寿面了事。今年皇帝格外开恩,分派我任务,叫我去好好陪赫连钰一天。我很痛快地答应了,只要能出宫,做什么都行,更何况是陪赫连钰过生辰这种吃喝玩乐的美差。
然而想象固然是美好的,现实却总是残酷的。当我饿着肚子在风起沙扬的校场上站了已经两个多时辰的时候,我已经不再奢望什么海参翅肚飞禽走兽了,能给我一个热乎乎烫掉牙的烤红薯我就满足了。可是就目前情况来看,这一个烤红薯的愿望也很奢侈。
午时已过三刻,明晃晃的太阳就悬在南边头顶上,在那湛蓝湛蓝的天空中洒下点点微薄的光,并不温暖,风一吹就没了。我把领口裹紧些,一边搓着手一边不停跺脚,抖得像在筛糠似的。远处开阔的校场上,万千士兵分列成三队正在那里演练阵型,赫连钰一袭银甲骑着黑马,带领着二百精锐扮作敌军,冲进他们的阵营里抢夺帅旗。帅旗一倒,赫连钰的脸色就很难看,万千士兵更是惭愧不已,自发自觉地拾起刀枪,再一次竖旗摆阵。
我一直对行军打仗不感兴趣,觉得只有疯子才会去打仗,那么多人拼在一起你砍我我砍你,就为了一块土地或一座城池。可是人都死光了,得到那些又有什么用?战争是这世上最无耻的事情,用千万人的鲜血去换取一两个人的野心,这是最大的不值。
可是赫连钰发誓,此生他不灭突厥,死不瞑目。突厥一日不灭,他一日不娶我。
我不知道这两者之间到底有何矛盾,让他不能两全。或许他只是害怕像洪光帝那样,答应娶尹洛雨为妻,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她嫁去突厥和亲。或许赫连钰认为,万一他在沙场上有个什么意外,再回不来。或者能回来,但是残了、瞎了、瘸了,那他绝不会再娶我,他不想耽误我一生。可我若是不在乎呢?既然跟他在一起,那我自然要追随他依靠他保护他,没有我的允许,任何人都不能伤害他。即使是上战场,我也要陪他一起去,要生一起生,要死一起死,他瞎了我当他的眼睛,他瘸了我当他的手杖。我这一生已经没什么奢求了,背负的大仇即将得报,唯一只想好好对他,偿还我欠他的所有恩情。
终于等到训练完毕,士兵们高喊一声口号,然后在各队统领的带领下归营休息。赫连钰翻身下马,摘下帽盔朝这边走来,看到我时猛地一颤,连忙快步走过来,按住我的肩惊讶万分:“颜儿,你怎么来了?”
我被冻得脸都青了,还不忘跟他开玩笑,低下头给他行礼,一板一眼地说道:“回禀王爷,奴才奉皇上之命,前来陪王爷过寿辰!皇上说了,不把您哄高兴了,就要砍奴才的脑袋!”
“寿辰?”赫连钰半晌才反应过来,一时间气也不是笑也不是,看着我有些无奈。也不管周围那些士兵好奇的目光,拉起我的手就往校场外面走,一边惊声责怪我,“怎么这么凉?你就不会在屋里等着?”
他的掌心暖暖的,正好把我冻麻的手包在里面,我吸了吸鼻子:“王爷,奴才冻死事小,饿死事大,您要赔我一顿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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