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 (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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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觉得哪个颜色好看?”

        也不知道她哪里来的指甲油,向后躺倒在朴智旻怀里,抬起秾纤得衷莹白如玉的小腿,勾着脚尖,指甲是自然的淡粉玫瑰色,漂亮的不像话。

        仰头看他时,几缕调皮的发丝黏在她秀美的颈肩,像是神秘东方漂泊而来陈列在大都会的珍贵古玩,华美精致却掺了些墨痕的奶白茶盏,顿生了些遗憾,却也没人能指责挑剔她的美丽。

        “这个吧。”

        他没甚在意的指了指透明指甲油,将她颈后乌发拢在手里,绕在指间,许星芒只感觉到他指腹微凉的温度。

        大概是因为方才把玩酒瓶,烈酒凛冽肃杀的清冷游弋在他身上,比起平时相处温吞柔软的纯情可爱,更像舞台上的颠倒众生一点点的将她淹没。

        朴智旻真的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帅哥,不管是之前还是现在,许星芒都不认为他的脸都帅到多惨绝人寰的程度,就是一眼惊艳都得靠造型。

        他更多的是故事感,或者是氛围美,眼睛没有太大,却因为细长而显得缠绵悱恻,五官分布得宜,肌肉走向干净流畅,最美的是嘴唇,饱满,丰润,光泽,柔软,像水蜜桃般娇艳欲滴,惹人一亲芳泽,当然,味道也相当甜美。

        舞台上的表情管理一骑绝尘的出色,游走在灰色的边缘情绪,诸如魅惑,诱惑,渴望,难耐,蛰伏的,蠢蠢欲动又撩人心弦的,他实在是得心应手。

        你要清纯可爱,他就甜给你看,比校园里任何少年艾慕还要青春活力,澄澈干净,你要性感撩人,钟爱坏男人,那他也可以桀骜不驯,放荡不羁。

        许星芒感觉有些醉了,醺醺迷离的眼神,烧红的上扬眼尾都让人觉得醉了,不然为什么总想起那时候的朴智旻。

        不懂表情管理,不会掩藏情绪,喜欢她的心思几乎是一清二楚,根本不用他说,也不必猜疑。

        傻乎乎的喜欢,明明知道她动机不纯,还傻乎乎的捧着真心任由她残忍肢解。他的眼神时时刻刻都在说“没关系,你开心就好”,总是这幅纵容态度,也就是这样才害她喜欢。

        可后来又走的干脆直接,不留余地。令她难过的是,他低估了她陪他走下去的决心,她高估了在他心里的位置。

        “这和没涂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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