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旅行的时候,陆铭很少在酒店里过夜。他觉得酒店总是乍看起来挺干净,但不能细想,稍微发散一下思维,就让人难以安睡。
今天陆铭是在酒店里醒来的,他醒的时候太阳已经透过窗户照到了他脸上,尽管屋子里开着空调,在太阳的直射下,温度还是让人难以忍受的高。
操!
陆铭迷迷糊糊地伸出胳膊盖在眼睛上,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忽然想起来他为什么会在酒店里,紧跟着他一个鲤鱼打挺坐了起来!房间里什么声音都没有,床上只有他一个人。
陆铭一时间难以判断昨天的人还在不在,但他也不知道他的名字,思索了几秒钟,陆铭挺了挺脖子,假咳了两声。
没有反应。
看来是真的不在。不用说,走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昨晚睡得不舒服,陆铭觉得脖子有点僵,跟落枕了似的,他坐在床上试着把脖子一点一点地转动,转到床头柜那个方向的时候眼角好像瞄到了什么东西,陆铭侧了侧身子,往床头柜上看了一眼,看清床头柜上的东西以后,他一时没忍住,从牙缝里又蹦出一个,操!
不怪陆铭如此激动,床头柜上正端端正正放着一打钞票,目测大概两千?
陆铭盯着那一打钞票良久,真是百般滋味上心。他深呼吸了好几次,才把自己的暴脾气压了下去,然后老神在在地把钱拿在左手上,又装模作样往右手上啐了一口并不存在的唾沫,慢悠悠一张一张数了起来。
左一遍右一遍,右一遍左一遍,足足数了三遍,确认了,真的是两千。
陆铭神情冷漠地把钱卷起来塞进扔在床尾的裤子的裤兜里,又掰着指头算了算,要是按这个标准收费,那用不了几天,就赶上自己一个月的工资了。
看来今天应该去买张彩票,既得美人又得钱财,夫复何求!
想到美人,陆铭不自觉地搓了搓自己的手指,指尖上仿佛还残留着那人皮肤的触感,细腻柔滑,肌理分明,既不孱弱也不过分健壮,介于少年与男人之间,充满着青涩与柔韧,让人欲罢不能。他的心情就跟本来想买个两块钱的刮刮乐,结果一不小心中了五百万似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