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问题是...体位性窒息需要的时间太长了。
人和人的体质又不能一概而论,醉酒的程度各有不同。
万一碓冰律子那么趴着趴着,趴到快要死的时候,突然酒醒了一点,顺势翻了个身呢?
要是这样,那凶手难道还能再把她灌醉一次,让她再原模原样地趴回去吗?
这种意外性根本无法被排除。
所以几乎不可能把体位性窒息的原理运用在杀人上。
死于体位性窒息的人,基本都是因为意外。
“所以我才是,这个案子‘大概率’是因为意外。”
林新一这次特意强调了“大概率”三个字。
法医也不是万能的。
万一真有人脑洞清奇拿这种方法却杀人,还真幸运地让他给做成了,并且没在现场留下任何其他的证据。
那警方也没办法...证据都没有,不假设这个人不存在,还能怎么办?
但这种可能性极低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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