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泓新在楼道里找到了一个能模糊照出人脸的金属物,他像照镜子那般,挤了一两颗痘痘,然后咧嘴,露出牙龈,发出憨憨的傻笑声。
对着自己点了点头,他开始一脸慌慌张张的模样朝电梯跑去,等到快进电梯的时候,他想了想,又折了回去。
另一边,一号楼里,三个人行走在楼道。
方哲的另一个人格,杜笙,此时就像是一个出去春游的孩子,那双充满好奇的眼睛在医院里东看看,西瞧瞧,时不时还跟路过的病人友好的打着招呼。
吴亮寸步不离的跟着杜笙,像极了护着鸡仔的老母鸡,而陈苟则是一脸无奈的跟着这两个人,拿着纸巾拼命擦拭着自己的脸,像是远边看戏的老鸭子。
“诶,哥们,你说他这到底是怎么了?失忆,还是痴傻了?”
陈苟望着乐呵呵的杜笙,百思不得其解。
说来也奇怪,这方哲在的时候,就像是一个精神领袖,又像是一块磁铁,总能吸引别人往他身上靠,听从他的指挥。
就像他生来就是主心骨似的。
可眼下,明明就是同一个人,一样的五官,不变的身高和穿着,怎么就跟完全变了一个人似的。
陈苟不但没有拿他当主心骨的想法,甚至还想远离他,就像过年时候,亲戚带来的熊孩子。
吴亮倒是很讲义气,一直保护着杜笙,只见他头也没回道:“我也不清楚,那时候我不是跟你在一起?不过那个医生不是说检查一切正常吗,估计一会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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