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点半的演唱会,六点还没到向倾挽就被莎莎拖过来了。十月的傍晚天高云远,温度宜人,就连空气也清爽清新。
她们两个人都没吃饭,向倾挽去体育馆对面的小店买热狗和奶茶。
半途跑开的莎莎再出现时,手里多了一堆应援物品。她头上带了个粉色银沙的龙角头饰,又把一个黑色的蕾丝边猫耳戴到向倾挽头上。
向倾挽一脸懵“……”
“难得追次星,要随大流嘛!”她指指小店旁其他排队的女生们,不是头上戴着就是耳朵上挂着再不然脸上直接用口红写上大大的“绯”字。
相比之下,她和莎莎已经算很低调了。
“来,看镜头!”莎莎拿出手机自拍,花了一晚上逛街买衣服,又花了一下午化妆整发型,当然不能浪费。
向倾挽对着镜头摸了摸猫耳,感觉还挺可爱。
这是她第一次来看演唱会,虽然看的是小绯的演唱会,但总归是人生里第一次,此刻受莎莎影响,情绪也开始高涨,配合着莎莎的动作拍了一堆照片。
在一旁小女生“那两个小姐姐好漂亮”,“黑色长发的那个小姐姐好像明星”,“她们也是来看小绯哥哥演唱会的吧”的对话低语中,向倾挽和莎莎分别选了照片发朋友圈。
两人选的是同一张,这张背景最美,两人也拍的最好。
背景是小吃店后面的绿地公园和马路对面的体育馆一角。
夕阳在她们身后,橘色的暖光将云朵染成一种梦幻的红橙色,天高风轻,向倾挽一只手里还拎着小吃和奶茶的口袋,黑色的微卷长发被风吹的有一点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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