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莎搁下叉子“可以让你家小绯表演啊!”她只是随口一说,哪知纪绯居然异常配合,起身去凉亭的角落取了架吉他过来。
雁子哇了一声“居然连吉他都准备了!”
莎莎以为马上又可以欣赏到纪绯的个人演唱秀,结果他取了吉他,却直接递给了坐在他身侧的晨一肖。
莎莎诧异的看着对面的人“你会弹吉他?”
“刚学的。”晨一肖朝她笑了笑,调了下弦,居然真的弹了起来。
晨一肖唱的不是很流行的歌,对时下的年轻人来说可能属于老歌,但曲调优美,非常好听。这是钱莎莎第一次听他唱歌,她一直都知道他很有才华,小提琴拉的好,但是她真的不知道他居然还会唱歌。
一旁,纪绯靠在椅背上,唇角勾起一抹浅笑。
他真没想到,晨一肖居然真的一个晚上加白天,就把曲子给练熟了。
晨一肖不会弹吉他——至少在昨晚之前,他真的不会。
昨晚他起身准备走的时候,晨一肖突然开口问他“吉他难学吗?”
纪绯侧目“不难,很容易上手。”他顿了顿,又道,“尤其你会拉小提琴,很容易找准音位。”
弦乐都是相通的,如果是钢琴专业,一时三刻要把吉他弹会,可能还有些“代沟”。但小提琴不同,小提琴的把位更难找准,能拉好小提琴,吉他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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