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想着,不经意瞥见对面街角一个熟悉的人影,个头矮小瘦弱,穿着打扮却是比常人富贵。
除此之外,那人身后跟着一穷酸书生,两人身份天差地别,不知为何却能走到一块儿,穷书生对富公子自然是卑躬屈膝,两人一前一后进了同一家茶楼。
邬颜注意到施傅兴的走神,顺着目光看过去:“夫君认识?”
施傅兴点头,因着上次衙门被坑的事情,他和瘦子也算结了梁子。
没有多说。
回家的路上,经过一处蹴鞠场,里面的年轻人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每个人的表情都是那么意气风发,朝气蓬勃。
一颗小小的蹴鞠,在脚上玩出百般花样,看着看着,都能让人露出舒心的笑容。
当今天子好蹴鞠,底下的百姓自然效仿,导致蹴鞠风靡全国,甚至每年各地都会举办几场蹴鞠比赛,赢得魁首者便有机会上京给天子表演。
邬颜的学生时代,也曾和朋友去球场给帅哥加油,然而落到古代,这里的小娘子们可就没有这般大胆了。
此刻球场上,有一些在初春的季节,踢得满头大汗的年轻人,干脆脱掉衣衫,只着下服,.赤.着.的上身露出遒.劲的肌.肉。
邬颜感兴趣地往那儿瞧了几眼,别说,常年在蹴鞠场上运动的人,身材都挺不错的。
“哼,莽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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