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于心里,轻轻骂了一声愚蠢。
但他往前走了几步,就发现汤姆留下的,湿潞潞的两只大脚印里,有深深的两道血痕,而且两个脚印里都有。
他重达180斤,过河的时候,至少有一半的重量是压在那孩子肩膀上的,当他用力的时候,重量会比180斤还多。
孩子的脚应该是在顶着他过河时被河里的石头给刺伤的,但他连哼都不会哼一声,跑到很远的地方之后,从田里抓了一把野草,擦干净自己的脚,穿上了鞋子,打开了车门。
然后,帅气的少年又跑回那条小河边,轻巧的跃过河,蹲了下来,他的弟弟,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爬上他的肩膀,他抓着弟弟,弟弟张开双臂,就在田野里开始奔跑了。
俩个孩子在田野里放肆的奔跑着,笑着,高声的喊着。
邓昆仑站在远处,就那么两手叉兜,微笑着看着他们,笑的像个孩子一样。
直到此刻,就在此刻,本突然发现自己了解了曾经那个倔犟的,孤独的,不会讨好他的孩子的内心。
当他站在他面前时,当他忍辱负重的承受他的坏脾气和粗鲁,甚至辱骂时,当他哭着去求校长收留他时,当他从逆境中一步步崛起,并且不顾死的危险,想要回到这片土地上时,他内心的期望。
他的一切努力,是为了这片土地上的孩子和后代。
他是想让他的孩子,能就像此刻一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奔跑在这片他热的田野上,才把自己的前半身委身给了魔鬼。
他做到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