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码归一码,这个厕所,谢澜还是得领窦晟去。
其实每次窦晟喊他去厕所时,也不用谢澜干什么。他似乎只需要做好拐棍本职工作,把主人护送到厕所门口——要面子主人一般会让拐棍在门口待命,自己扶着墙一瘸一拐地进去,等出来时再劳烦拐棍把他送回去,一来一回都这样,乐此不疲。
他也知道窦晟没有刻意为难他,比如上厕所这种事,窦晟一般每天找他三次,算非常合理频次了。与其说他是窦晟人肉拐棍,倒不如说窦晟强行把自己变成了他永久挂宠。
——具体表现就是一个字,跟。他走哪,窦晟都要顽强地跟到哪,受伤前,那条胳膊好像就长在他肩膀上了。后几天脚稍微能活动下,窦晟走哪又抓着他胳膊,一副某站明日倒闭的酸表情。
窦晟美其名曰,“跟着你不是为了跟着你,而是为了我想上厕所时候你一直在。”
听听,是人话么。
体育课一周三节,这一周的体育课有点奇怪。窦晟脚受伤后,谢澜就陪他一起坐在食堂门口的水泥坡上看打球,或在周围慢吞吞地散散步。散步多了,他察觉出有个女生会时不时跟他碰个照面,扫一眼他身边窦晟就走,最初他没在意,但次数多了也强行混了个脸熟。
直到礼拜五最后一节体育课,他陪窦晟绕着食堂慢吞吞地遛弯活动腿脚,三圈内碰上那个女生六回。
谢澜有点受不了了,在那个女生第七回出现时,他没有转身走开,而是定定地站在那。
女生也没再故作无意地离开,直接朝他走了过来。
从穿衣打扮上看应该是一起上体育课十二班的,扎高马尾,挺白净,头发上烫了很不明显的小麦穗,显得头发很厚一把,鹅蛋脸小小的。
她上来就对窦晟,“学神,我观察你俩好几天了。”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