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里不算凌乱,也绝对称不上整洁,咋一看,好像还是往常的样子,可想去找一张药膏出来,却是左翻右寻,哪里都找不到。
脚上不小心踢到了什么东西,蒋文彬低头定睛一看,是他前两天翻出来的毛线衣,还太厚了,现在不是很合适穿,灰色鸡心领,洗得很干净,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在了地上,他慢慢弯下腰捡起毛线衣,多年穿着令这件旧衣服更加柔软。
这是叶小娟给他织的毛衣。
叶小娟的手很巧,织的毛衣又好看又经穿,天气一冷,他穿着叶小娟织的毛衣出去,村里的那些小青年就没有一个不红眼睛的,搭着他的肩膀酸溜溜地说道:“多读几年书就是不一样。”
他那时候是怎么样的?
蒋文彬攥着毛衣,模模糊糊地想:那时候,他一定得意死了,全村最漂亮最能干的媳妇被他讨到手了,让他们羡慕去吧!
蒋文彬拿出手机,手机通讯录里联系人不多,上头第一个就是:A叶小娟。
这是孙女帮他设置的,说这样发生什么事,他就能最快地联系到叶小娟,连孙女都知道,他最重要的人是谁,怎么他自己反而走着走着,就忘了呢?
蒋文彬手指颤抖地按下拨通键。
电话那头通了五下,接通了。
“喂?”
那头是略有些陌生的开场,甚至于比他们夫妻当年初遇时要更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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