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麦修斯突然停下了脚步。
他左右看了看,似乎是在思考什么,然后走到一块石头边上,扯开那些杂七杂八的藤蔓,又用袖子擦擦上面的尘土,露出一块平整的石面。
石面上有些暗淡的纹路,麦修斯从地上捡了根树枝,在上面写写画画。
这大概是个细致活儿,前两遍都出了差错,直到第三遍,将最后一笔补上去,整个石头的底部亮了起来,进而塌陷下去,形成了一个地道模样的入口。
“走吧,虽然你们两个身体没问题,可总也不是处好地方。早点离开的好。”
他招招手,率先走了下去。
两人也连忙跟上。
下了台阶,底部是一个传送端,传送舱精巧迷你,还被涂成了漂亮的粉红色。
裴锐五味杂陈:“你真是一点没变。”
谁能想到,天才少年麦修斯,最喜欢的竟然是粉红色。
从小时候就是这样——其实小时候他更可恶一些,自己喜欢粉红色就罢了,锅却总要让裴锐来背。
比如说选择了粉红色的书包,别人要问,就立刻道“我是帮锐锐背着”。
裴锐从小就骨架大,个子高,而麦修斯则是青年时期才拔的个子,小时候跟个奶团子似的,个头只有一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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