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前日的国会大厦纵火案,阿道夫·希特勒总理决定紧急颁布《国会纵火法令》,废除魏玛宪法当中有关保证人身自由的条款,距离重新选举还有3天,这一影响会有何种影响,我们尚未可知,但这让我们感到十分不安……”
……
1933年3月1日,德国《莱比锡人民报》。
“震惊!让人失望!阿道夫·希特勒总理下令将德国共产党列为非法政党,就在选举的前一天。此刻,纳粹党的冲锋队四处都在抓人,他们的目的已经昭然若揭,逼迫共产党退出国会,让纳粹党彻底掌控国会,这是对于德国宪法和民主选举制度赤裸裸的挑衅!天大的讽刺,我们选出了一位独裁者的总理……”
……
1933年3月2日,德国《柏林晨邮报》。
“……重新选举结果……纳粹党拥有国会45%席位……”
……
1933年3月23日,德国纳粹党报《人民观察者》。
“今日,《德国授权法案》颁布,根据法案,总理阿道夫·希特勒和他的内阁可以通过任何法例,而不需要议会的同意……”
……
1933年3月24日,1号法令通过电台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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