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那一百万现金,相比于这干尸吞下去的黄金,价值更大。
尽管,就算在这种环境下,黄金对她来说一点用处都没有。
但是这并不能阻止,陈婉蓉对于黄金的热爱。
再怎么说,她是个女人。
女人,就爱亮闪闪的,会发光的金子。
她只是轻轻踌躇一下,就着手剥开着干瘪的腹部。
伸手进去,从里面掏出一颗鸡蛋大小,金黄色的圆形物事。
掂量着还挺沉!
一经夕阳照射,竟然慢慢地散发氤氲之气。
捧在手心,凉凉的,暖暖的,按理说这两种不同触感,不可能是同一样物事发出。
但这给陈婉蓉的感觉,还真是这样没错。
“天这是夜明珠?不对不会是宝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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