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撤股 (6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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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简修文便特意跑到何丞家里,送了一大把银子,又把何丞夸的简直就是大罗金仙转世,何丞一时脑热就揽下这事,莫名成了背后的大股东。

        林枫早就看不惯何丞尸位素餐,还一副自我感觉良好的样子,便想要趁此机会,将何丞拉下马。

        商会每个月的月末开例会,无非就是何丞打着官腔,讲一些大路边上的废话,每次林枫都会推辞不去,但这一次,他却来的特别早。

        简修文看到林枫在,不由得一愣,"林公子,什么风把您给吹过来了?"

        "以前是脱不开身,如今恰好得空,怎能不来呢。"林枫整整身上的衣裳,轻飘飘地说。

        简修文笑道,"林公子能这么想,是郫县商会的福气。"

        会上,何丞正要开口,林枫从座位上站起来,道,"何会长,不知商会会规的第十五条是什么?"

        何丞看到有人在下面抬杠,脸上老大不高兴,"林枫,你这是什么意思,我知道,我做会,你心里不服气,但是这是众人举荐的,你不能不服。"

        "何会长,您不会连会规都要在下教你吧。"

        林枫不咸不淡地说了一句,却惹得何丞满腔怒火,"林枫,我身为会长,如何能不知道会规,既然你执意要问,那我就告诉你,会规的第十五条,商家不得插手其他商家的生意,若有违反,将逐出商会。"

        商会虽然不是什么特别有地位的组织,但是如果没有商会的庇护,想要生存下去只能是痴人说梦,这也是为什么商会能存在这么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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