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仙仙的唱功,你别说——嗯嗯,腿真的长,站在那里比家驹还高。
    就是膝盖处略有青紫,但瑕不掩瑜。
    实际上,这次,王祖苋与beond合作,真的是beond的荣幸!
    能够与王祖苋合作,对beond来说绝对算是一次绝好的‘出圈’机会,这个出圈利大于弊。
    毕竟beond乐队至今没有能力收留脑残粉…他的乐迷大多是摇滚圈,最多扩展到流行乐圈子……最多和草蜢、达明一派几个乐队争论一下乐队地位……然后巴拉巴拉。
    主要是还有温拿顶在头上,他们争也没有用。
    摇滚出圈不易。
    不单单是因为这时候的摇滚乐风格,还因为这时候的摇滚圈乌烟瘴气。
    毕竟这时候没法大规模举报,总不能去报纸骂beond音乐商业化吧?
    音乐与电影实际上是一样,都有小众和大众分别。
    beond的音乐近两年开始商业了许多,逐渐像商业流行乐靠拢,这实际上就像电影的商业片一样,不能说对错。
    艺术性、实验性的音乐确实值得佩服,但是真正伟大的音乐或者电影,哪个不是大众文化下的评判标准?后世看影史级,大多数真正经典的电影实际上还是所谓的“商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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