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六章 分家 (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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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赁土地这个,比购买土地要简单,因为租赁土地是不需要居住时间限制的。

        只要是在草甸村生活的人,无论是谁,都可以花钱租赁朝廷的田地。

        租赁土地,第一年也不需要花费额外的银钱,这是南面朝廷给予他们这些过来南面生活的人的一个特别优待。

        但是从第二年开始,他们这些人就要上交一层地里的粮食作为租赁佣金。

        租赁佣金不是不变的,每年变多变少,都会根据县衙给出来的告示作为依据。

        只是南面朝廷在粮食方面管控的都很严实,每年的租赁佣金不管多少,都不会有明显的差异。

        除开这些以外,和北面生活一样,他们每年也还要缴纳一定的赋税。

        只不过南面的赋税是再住满三年之后才会缴纳的。

        而且,南面朝廷的赋税条理分明,没有北面的混乱,这也让赵福祥等人放了心。

        南面朝廷规定,村民赋税只需缴纳人头税和田地税。

        如果是商贾,还需额外缴纳商品税,但整个赋税并不多,细算下来,也不过是物品总价值的十分之一。

        这个消息,对饱受赋税影响的众人来说,可谓是大好事,一些刚刚才被购买土地限制打击了积极性的人,又开始纷纷嚷嚷的要多租赁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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