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被士兵正当杀Si无法求偿,所以那家伙的会所有派出三个人过去将人勒晕并拖走。
这件事後我有去查我们当初的血契上面写什麽,发现除了不自由以外,其他都是用膝盖想就知道不能做的事。
『除伤、病以外,每月参加赛事需达最低的阶级标准。
剑斗士属於国家财产,由事业主共同支配,其活动范围由事业主决定。
外出时脖子上需配戴盾型名牌以兹辨认,此乃义务,仅b赛时可允许拿下方便活动。
意图逃跑的剑斗士可直接处Si,此为皇帝命令,但是必须写经过报告书上呈元老院。
剑斗士犯法必须参加惩罚赛事代替牢役,并禁足至惩罚结束。
随意损伤剑斗士者,包括剑斗士自己,必须赔偿损失。
中阶以上剑斗士允许有私产,也可购买奴隶。
以上不足部份,以元老院公布命令为准。』
发生小cHa曲後,我们回到各自休息区,决定自己的武具还有赛事,通常是口述给人书写,不过我以炭笔在木板上书写後交给休息区负责人。
「你们一下就写好了,不愧是原贵族。」面对像阿西前辈这类型的误会已经不想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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